相关问答
以下典型案例供参: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这4笔借款跨度长达4年,且数额巨大,在前款未清的情况下,又不断出借大额款项,有违借贷关系的常理及习惯;...
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这三类罪犯判死缓入狱后,减刑后的最低刑期将比原来延长5年,最低不少于22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法院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的依据是:夫妻一方与第三方串通虚构债务,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负债。第三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亮碧思是臭名昭著的传销,并非直销。据新华网报道,早在2013年9月27日,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刘文玺全国“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情况通报会上公布的十个传销典型案例中。就有亮碧思公司涉嫌传销案。公安部2013年9月27日公布案例四:亮碧思公司涉嫌传销案2013年8月,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共同破获亮碧思公司有关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遣散参与传销人员1000余名。侦查查明,近年来,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销售香薰油、精油、化妆品、红酒等为幌子,以组织大量内地人员到香港、澳门参加“培训”为掩护,采用“拉人头”和按层级返利形式,引诱内地人员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及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多个省份,涉案金额数亿元。
很高兴为您提供法律咨询! 第一,王某与李某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李某是债权人,王某是债务人,至于,是因何欠款,那要看欠款形成的原因。王某应当归还李某的欠款;李某还可向王某主张利息,主张利息首先要看双方是否有约定,若有,王某应按约定向李某支付利息;若没有,从还款期限届满时起算,李某可向王某主张银行利息。 第二,王某拿走李某身份证的目的是为了制造4亿元的流水账,造成4亿元欠款已还完的假象,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将4亿元据为己有而不必再归还。根据诈骗罪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结合本案,王某在银行制造还款假象,正符合诈骗罪中虚构事实的表现形式,因此,建议李某可以考虑先报案处理。同时,还要多方查找王某是否还有其他财产,如房产等。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李某可以立即起诉要求返还借款及利息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便能确保将来追回欠款。更重要的是要快速行动起来,不要再犹豫,不要错过最佳诉讼时机,才能将李某的损失降至最小。 第三,若公安机关立案,王某承担的是刑事责任,要被判刑,由公案机关负责为李某追回赃款。 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李某要立即通过民事诉讼追讨欠款,王某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即归还欠款的本息。 第四,银行的责任问题,王某向李某账号转入款项是没有问题的,这是王某的一种自愿的民事还款行为,而且李某是受益方;但王某从李某账号中将款项转出,而且数额如此巨大,银行是要严格审查的,且需要李某的亲自同意或亲自授权,一个身份证是不能证明李某同意从其账号中转出巨款到王某账号中的。因此,银行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394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