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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认定的。它是行为人基于自身的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现代侵权法之基本归责原则,可分为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和推定过错...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欺骗对方,目的是使其作出错误的意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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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应当从合同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意义的真实性、合同的内容等方面确定。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对方以虚假意义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的合同无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关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规定体现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过错,保险公司都应该予以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第76条第一款关于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规定体现了两种归责原则: (1)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予以归责,即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予以归责,同时适用过失相抵。(原则上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同时存在两种例外:一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已经采取必要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二是非机动车故意造成损害,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无效合同并非所有条款都无效,解决争议的条款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无效或者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有效性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撤销、终止的,不影响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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