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收养登记程序如下:1、收养人的申请书收养人应当亲自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收养书和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当明确收养的目的,并保证被收养人在人格...
收养登记申请书: 类型: 申请书: 本人申请内容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收养人签名: 年月日 收养人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弃婴需要提交的资料有:(1)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行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儿童和抚养教育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发行的未患者在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儿童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书。(四)收养人经常在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发行的收养人没有孩子的证明书(五)公安机关发行的捡漏、孩子通报的证明书。此外,收养关系当事人应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关系成立登记手续。如果夫妻一起收养孩子,必须向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一方因为原因不能自己去的话,必须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必须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公证。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第三条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562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