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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让劳动者享受合理的休息时间,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第七十七条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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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具备退休条件,所在单位不申报退休,可以自己持相关材料,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办。人社局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都设有窗口办理,按特殊工种退休, 一般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 2、本人身份证;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 4、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 5、档案; 6、当地人社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用人单位不依法让劳动者休产假的,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相关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已婚女员工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晚育假30天+出院后三个月内确属母乳喂养的,在累计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纯母乳喂养假=18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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