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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不配合也没关系,可以找交警进行调解,如果交警处理不了的话,凭发票向保险公司申请结案就可以了,不过需要注意人身伤害诉讼有效期是3年,而保险...
1、能。去交警部门提车时并不需要经过伤者同意,即便在伤者住院期间也是可以提车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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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情况。如果车主不签字或借口推脱,致使案件无法结案,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未结案为由称无法办理理赔。其实即便车主不配合也没关系,可以找交警进行调解,如果交警处理不了的话,一年后凭发票向保险公司申请结案就可以了,因为人身伤害诉讼有效期只有1年,而保险公司赔偿失效是2年。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肇事者提车后如果并未对受害方进行赔偿的,受害方可以就损害范围找肇事罪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者提车后,是可以找他赔偿的。 根据法律规定,交警扣车是为了收集证据调查交通事故以及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与赔偿调解等并没有直接关系。因此,提车后如果有涉及赔偿事宜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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