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此次的上海户籍新政规则,你只要带好户口本和身份证,经迁入户口户主赞同,到迁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处理即可,已无须先办迁出手续了。上海市常...
这次人口普查,国家的政策是先上户,且不得以此为依据罚款。因为人口普查是统计部门的工作,上户是公安机关的工作,罚款是计生办的。 但是如果地方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出生证是宝宝来到这个世界的证明,也是宝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合法”身份,给宝宝上户口时也需要提供,因此要妥善保管。原则上,出生证明要在宝宝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所以最好先给宝宝起好名字。 1.凭父母双方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出生医学记录由产房大夫认真填写完整。领证人认真、详细检查出生医学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名。 2.持父母双方身份证和出生医学记录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带着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生育服务证、父母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原则上,想把宝宝的户口落在哪一方,就向哪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登记。
1.先打结婚证才可入户。 2.迁移户口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婚迁,也就是说结婚之后迁移户口是正当理由,没有结婚证,无法证明结婚的事实,派出所也不能随便迁移户口的,除非迁移户口还存在购房,工作变动,升学等法定理由。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1、离过婚的,还要带上离婚证。办理再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两位合影证件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结婚证。一方当事人如果没有户口本,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开具户籍个人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登记使用,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作为当事人户口本使用。女方将落户申请交给转入地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信息,符合转入条件的派出所会开具接纳证明。将接纳证明转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97人已浏览
2,095人已浏览
392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