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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双方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如果出租人想终止的,要给承租人一定合理的期限搬走。租赁合同是出租...
1、行使无违约责任的便利。 2、与房东协商解决。 3、取消租赁关系。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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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不交房租,可以明确要求其搬出,并向其发送通知。仍然不搬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立即搬出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没有签租房合同,应当尽快补签合同。因为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存在较大法律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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