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的,先由交强险进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没有商业三者险或者商业三者险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由肇事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1、医疗费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应该注意一下这些内容: 1、对于金的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3、对于被人生活费的计算,被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发生交通事故的,先由进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没有商业三者险或者商业三者险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由肇事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和的相关规定由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鉴定费 9、残疾赔偿金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丧葬费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死亡赔偿金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1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