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一定,被判入狱并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
不一定,被判入狱并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缓刑期内,主刑没有执行,只是待执行状态,所以不能适用“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的规定; (2)如果缓刑没有被撤销:我认为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就要从缓刑期开始计算了:因为,假释比缓刑的性质要严重的多,都明文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当然也可以了(刑法中有罪推定、加重推定不可以,但从轻推定是有利于被告的,应该可以吧。) (3)但如果在缓刑期内严重违规或重新犯罪因而被撤销了缓刑执行主刑:此时缓刑附加的剥夺政治权利当然是要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并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了。
作为公民我们享有很多与生俱来的权利,但是为了维护世界的和谐我国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某些权利是可以剥夺的。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个人被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这些权利: 1、言论、出版、集会等自由的权利; 2、担任国家职务的权利; 3、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