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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当事人户口已经迁移的,应向最新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该项; 2、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的...
1、不可以:当事人应凭本人最新的户口本,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申请换领身份证; 2、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在当事人领取迁移证时,就已经注销了原常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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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会的:当事人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应该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的规定,在迁移证的有效期限内办理入户手续; 2、否则会因为该户口迁移证过期而成为无户口人员,给生活带来不便。《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我国法律规定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公民丢失户口迁移证件或者户口迁称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原签发机关补发新的户口迁移证件,原证件予以作废。因此,户口迁移证过期先重新到原签发机关补发新的,然后再携带相关证件进行落户。
如果公民依法进行户口迁移之后,原户口就依法注销,户口不再存在。迁户口需如下相关流程: 1、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员申报迁出登记; 2、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以及其他证明等; 3、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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