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东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相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亏损补偿计划。 8、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发行债券。 10.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11、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定的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等等。
股东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损失计划; (七)决议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