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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预售证的条件如下: 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第一,许可证(副本)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第二,许可证上载明的开发企业名称是否和开发商的名称一致,项目名称是否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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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发证——公示 1、申请:开发企业向市场股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受理:市场股出具受理通知书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 3、初审:市场股初审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 4、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5、发证:由主要领导签发后送达; 6、公示。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证; 3、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达25%的比例; 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6、商品房预售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7、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8、物业管理合同。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县房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登记备案 申报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
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1、其他;2、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书;3、回迁房的安置情况表;4、各方合作分成比例、面积数、分配部位的协议或证明;5、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委托书;6、商品房预售专户证明;7、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8、地名办批复的命名文件;9、单体报建平面四至图(晒蓝)或小区规划报建平面四置图(晒蓝);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1、已缴纳地价款的发票;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3、预测绘(算)成果报告;14、报建四至平面图、各单元平面图;15、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16、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1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其附图;19、《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其附图;20、企业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有效期内);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2、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明细表;23、申请报告;24、广州市商品房预售申请表和领取预售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一,许可证(副本)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第二,许可证上载明的开发企业名称是否和开发商的名称一致,项目名称是否和所购房的楼盘一致,土地使用权证号及用途,欲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在预售房屋栋号及层数之内。第三,许可证上载明的预售款专用账号是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中的监控账号。第四,预售房屋占用土地是否抵押。第五,备注中记载事项,如房屋抵押情况、用途分布、回迁房等。第六,许可证使用时须附上项目平面图(原件),并注明预售房屋各栋位置。此外,消费者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应督促开发企业在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一旦登记在案,不仅可以防止开发企业涉假超面积销售、重复销售、重复抵押、假抵押及司法查封后再售,还可以杜绝开发企业随意更换修改合同,造成国家税费流失。由此可见,验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消费者购房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做到这一点,如果发生纠纷,消费者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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