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
国家《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您关于职工工资是乱扣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承办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性就业安置、流动就业服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失业职工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招用合同制职工的服务工作 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受委托指导协调镇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受委托负责外省市驻莞劳务办事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
1.首先各地的缴纳基数一般有多种档次,会有下限和最高的上限,根据实际状况选择基数缴纳。同样,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都是按选择的缴费基数然后按不同险种的比例扣缴。 2.然后要明确一点,社保每月需缴纳多少钱,是根据你参保缴纳的基数多少来确定的。缴费基数假设是3000元,单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20%(600元),个人承担缴纳养老保险8%(240元)。拓展资料: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只要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因你的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注意:造成经济损失须有证据,仅仅是工作失误未造成损失的不算)应当赔偿,但每月扣除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你工资收入的20%且剩余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可以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都对用人单位依照法律和合同约定向劳动者足额、及时发放工资做了规定,不得随意克扣和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7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