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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合同约定有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出现质量问题次日起算诉讼时效,因为此时才是法律规定的“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
根据《》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遭遇商品质量问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即找经营者陈述自己购买含塑化剂食品的经过,并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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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产品质量问题,无论对于还是租赁合同均非常重要的核心问题。因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的情况也非常常见。根据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时间不同给大家提出关于产品质量争议的实用性解决方法。一、如果订立合同后,对方交付的产品明显不符合质量要求如何处理如果订立合同后,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是明确的。对方交付产品明显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如交付的产品的规格、品种等,显然与合同约定不符,即属显然违约。买方应当当即提出质量异议,并作如下处理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生产者应当保证其产品内在质量符合法律要求 2、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符合要求 3、不得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两个重要概念:默示担保义务明示担保义务 默示担保义务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产生的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 明示担保义务是指产品的生产者对其产品的性能、特性、质量所作的明示的陈述和保证所产生的义务,是一种约定义务。
移动电话符合以下情况,移动电话经营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退货: 一、移动电话机主机 1、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2、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二、移动电话机附件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附件出现下列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量词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还货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 1、电池出现充电后手机仍不能正常工作(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的; 2、充电器出现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的; 3、移动终端卡出现不能正常工作的; 4、外接有线耳机出现不能正常送受话的; 5、数据接口卡出现不能正常工作的。 三、关于退货折旧费的问题经营者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可以收取折旧费: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照《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时间。注意,必须是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才可以收取折旧费。如果是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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