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属于两个险种,工伤保险,是单位缴费,职工个人是不缴纳费用的,用于职工工伤所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险是用于职工因病就医给...
请问有签署劳动合同吗?或者说有工资单工作服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 具体赔偿要看你的具体案情。 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可以申请工伤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由于各种原因断保的参保人员允许续保,连续中断缴费两年以内者续保时,直接补缴断保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连续中断缴费两年以上者续保时,除直接收缴断保期间养老保险费和利息外,还将按规定加征滞纳金。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在补缴保费后,可连续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视同中断缴费,从第3个月起停止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并从中断缴费之月起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可将中断缴费期间欠缴的保险费补齐,并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负担。再次参保时,仍须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
对于缺乏法律责任担当、对职工切身利益漠不关心的老板,可采取下列办法应对。 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向劳动仲裁部门主张权益,该部门定会依据相关法律支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 虽然老板未给谢某办理工伤保险,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可见,企业未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一旦有职工受到工伤伤害,企业必须依“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没交保险怎么办:单位未交社保,发生工伤的由工伤基金先行支付,后工伤基金向用人单位追偿。根据《社会保障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