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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根据政策规定不可以享受村民待遇。被录取的公务员已经享受公务员待遇了(正式编制),这也就是现在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难题所在,就不能同时享受...
根据法律规定,原则上可以的。不过,村民待遇不是法律法规强行规定的内容,属于村民自治内容;在现实生活中,是否可以继续享受该村的待遇,还要看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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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是指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组生产生活,依法登记常住户籍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仅凭户口在村子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恐怕还不够。还要有在本村居住生活、以从事本村农业生产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按时缴纳村民应缴的各种税费提留等条件,才能认定为本村农民,享受村民待遇。 自户口迁入时起,未在户口所在地生产、生活,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不以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应当享有的。这样的情况在西安市基本上都一样。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对只要是结婚的,不管是只举行仪式还是嫁城钕、嫁农女,结婚又离婚的,赘婿的一律不给分的,他们不管法律怎么规定,就是拿着本来就应该分给你们的钱不给,你们要是把官司打赢了,就把本身就应该分给你们的钱再给你们,要是官司打败了,就把本身就应该分给你们的钱拿了,他们不担一点点的风险。建议不要再私下找他们协商或是处于观望态度,没有用的,建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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