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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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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财产所有人即你们父母同意,可以添加你们一方或双方名字为房产共有人,是你们协商确定的 2.如果房产证增加你们为房产共有人,是可以主张房产分割的。 3离婚前双方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效可以从以下几点判断: 第一,该协议是否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该协议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三,该协议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第四,该协议的内容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购房的定性是以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时间这准的,如果购房合同时间及发票时间都是拿结婚证之前,而房产证又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就这房子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就算是双方都出了钱,也只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而已。这个要看你们当地的政策,据我所知有的地方是按房产证上的时间来计算的。而有的地方则是按购买时间来计算的。如果是前者,那么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就是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婚后加名的,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男方父母的出资就变成了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要保住父母的出资部分,三种方式:1、不给女方加名,同时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房产的35%属于夫妻共同财产,65%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2、父母的名字也加上,并在房产证上注明父母拥有65%的产权;3、给女方加名,同时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房产的65%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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