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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构成九级伤残的,伤残方面的待遇共三个: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如果参加工伤保险的,就是...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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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徐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单位支付) 3、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月。)(单位支付) 7、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单位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徐州九级工伤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8个月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徐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1年1个月当地平均工资0.4个月)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周岁以下12个月,20-30周岁10个月,30-40周岁8个月,40-50周岁6个月,50-55周岁4个月,55-60周岁2个月。
工伤构成九级伤残的,伤残方面的待遇共三个: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如果参加工伤保险的,就是参保时单位申报的数额,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就是实际数额。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江苏省的规定是5万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江苏省的规定是2.5万元。 请注意:1.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有,不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的,简单讲,就是不在单位干了才可以领取这两个补助金;2.江苏省规定苏州市九级工伤赔偿的标准,各地级市是可以上下浮动20%的,据我所知,苏州似乎是没有浮动,其他地方如苏中的南通、扬州、泰州是下浮了10%。3.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时职工年龄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要根据年限打不同的折扣。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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