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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的,如果是一方父母买房,并且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与分割。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并且登记的是双方名字,属于...
1,房子是婚前您父母出钱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您的名字,您和妻子结婚2年,现在离婚的话,房子不可以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2,孩子刚出生,妻子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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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可以这样处理,法院对于离婚房产尤其是已经全额付款办下房产证的房屋,在一方父母出钱的前提下,把握两个原则,如果是婚前行为,如果一方父母没有明确指明赠与双方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财产,婚后行为,如果一方父母没有明确赠与自己子女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您讲到的赠与协议的问题,慎重起见,建议找当地律师当民咨询。
因为是你们婚后买房,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但是因为款项都来源于你们父母,如果后期可能离婚,需要打一个房屋确权的官司,确定这个房子属于你父母,才能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理论是这样的,但是如果打官司,需要看你们这边的证据,建议电话预约时间当面咨询,做好准备。另外如果还是建议和你妻子说清楚这个事情,内部确定房子所有权的归属,签署内部财产协议,既然是夫妻,不要因为争取按揭买房这种利益导致离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要是男女结婚之后,一方父母为出资为其购买了房屋,同时也将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这种情况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房屋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了只是对一方的赠与,否则的话一般都是按照夫妻共同房产来处理,离婚的时候往往就是均等分割房屋,多数情况下一方取得房屋,但同时需要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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