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是工伤,可构成残疾。 【工伤办理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
可能评得上十级。 建议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张权利。首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认定为工伤的,再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是所谓的伤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大概在八级,具体请你申请鉴定。 八级的赔付标准为: 八级伤残 1、医疗费:【30条、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2、住院期间伙食津贴费:【30条、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3、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费:【30条】前提为医疗机构证实、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4、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食宿费:【30条、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5、康复性治疗费【30条、符合规定的从保险基金领取】 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7、停工医疗期工资等待遇: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领取【33条、】 8、医疗期护理费:【33条】停工留薪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单位领取。 9、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37条1款】。 10、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37条2款】。 11、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要等治疗完毕后才知道结果。骨折最低10级,少2节可以到9级,2个以上手指受伤双10级晋升为9级。给你一个参考吧。工伤待遇如下: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参考工伤保险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2人已浏览
1,643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5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