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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说的情况看,儿子是怕老人将房子留给照顾她的女儿。从法律上讲,老人有权选择和哪个子女共同生活,也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而且赡养义务与遗产继承...
家庭内的事情,真不太好处理!首先,找三姐要两万,没有依据,即使老人的退休金中有部分给了女儿,儿子也无权干涉!至于困难时他三姐买的房他现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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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这里的赡养,是指赡养人为被赡养的老年人在物质和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扶助和照料老年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我国《》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分析:我个人认为,这个案子应先从你岳父办的房产证的效力入手,先进行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新的房产证无效.之后你就可以和你的舅子进行财产的分割.这样你可能得五公之三,即37万,但是7万的欠债你也有一份.从了出资角度讲,你应是20万加1万加23万加3.6万共计47.6万但是这里面你要有证据证明是你的出资,这很重要.总的看来的行政诉讼是前提,而民事诉讼是的证据更重要.
这里面涉及赠予和继承两个问题。(老头子在老太太还在医院治疗的时候,已经把老太太的存款给了小儿子)这个有没有证据?(想把财产都给小儿子)这只是个想法,有没有具体的手段已经实施?(还有一套拆迁房(168m2))这个房子的产权原来是谁的?现在在谁的名下?这些问题,是本案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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