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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得高于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十。招标人可以根据中标人履行合同的进度,分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签订合同后七日内,招标人应当向有关行政部门备案。
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不得有下列串通投标行为:(一)根据某一个或几个投标人的资质、规模、业绩等特点,制定招标文件;(二)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三)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资格预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投标人名单;(四)故意引导或影响评标委员会,使其在评审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对待,促使某一投标人中标;(五)与投标人约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六)预先内定中标人;(七)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不得有下列串通投标行为:(一)根据某一个或几个投标人的资质、规模、业绩等特点,制定招标文件;(二)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三)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资格预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投标人名单;(四)故意引导或影响评标委员会,使其在评审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对待,促使某一投标人中标;(五)与投标人约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六)预先内定中标人;(七)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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