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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欠款,令人头疼心烦、苦不堪言。要有效地应对欠款纠纷,避免企业债权遭到损害,企业至少应当做到: 1、梳理现有证据能否证实欠款事实,如不能证...
追偿欠款,令人头疼心烦、苦不堪言。在企业发生了欠款纠纷后,为应对欠款纠纷,企业至少应当做到: 1、梳理现有证据能否证实欠款事实,如不能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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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欠款,令人头疼心烦、苦不堪言。在企业发生了欠款纠纷后,为应对欠款纠纷,企业至少应当做到: 1、梳理现有证据能否证实欠款事实,如不能证实,必须补充调查新证据; 2、通过互抵债务、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接受对方生产要素、有价证券、个人物品等方式促成协商与调解; 3、债务人人去楼空时可能涉嫌合同诈骗,应当及时报案并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4、通过专业调查公司,了解债务人的人员、资金、财产等情况,为诉讼奠定基础; 5、向律师寻求对策,其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欠款清偿,必要时可以代理提起诉讼。
企业在欠款纠纷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会产生很多欠款纠纷,日积月累便形成了“三角债”或债务链,有相当一部份不能如期收回,成为企业的一个沉重负担。从实际情况看,由于一些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应收帐款的数额计提了坏帐准备金,若距发生应收帐款三年时间该款还未能收回,或因债务人破产、死亡,发生确实无法清偿的事由,符合有关规定,企业在财务处理上就作为坏帐处理,予以冲销,虽然作此帐务处理并不等于债权的消灭,但这往往淡化了企业的催债意识。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其结果不是很理想。究期原因,企业在应收款管理中存在着“七多”、“七少”:一是欠款数额较大的关注得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二是重表面催债的多,而对债务方深层的经营状况关注的少;三是催债时要求债务方作出口头还款承诺的多,而要求对方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少;四是在催债中稍遇困难便退却的多,而一追到底的少;五是催债次数多,而有效催债的次数较少;六是私下协商解决的多,而采取法律手段的少;七是对相关法律不是很了解的多,而对相关法律了解的少。每个企业尽管在应收欠款管理方面的方法各不一样,但对相关法律缺乏了解这一点却带有很大的普遍性,企业如果能有效地从法律角度加强对应收欠款的管理,则可防患于未然,即使产生欠款纠纷不可避免,也可将企业应收欠款的风险降到最小。
追偿欠款,令人头疼心烦、苦不堪言!企业至少应当做到: 1、梳理现有证据能否证实欠款事实,如不能证实,必须补充调查新证据。 2、通过互抵债务、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接受对方生产要素、有价证券、个人物品等方式促成协商与调解。 3、债务人人去楼空时可能涉嫌合同诈骗,应当及时报案并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4、通过专业调查公司,了解债务人的人员、资金、财产等情况,为诉讼奠定基础。 5、向律师寻求对策,其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欠款清偿,必要时可以代理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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