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集体土地上的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拔、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县官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座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 (三)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所有权登记应当按照权属单元以房屋的门牌号、幢、套(间)以及有具体权属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5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3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