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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于1997年与同村村民口头协议互换土地耕种(我家的少面积好地换他们家面积大的烂地),98年重新办理的土地承包证上他家的那块地在我家的承包...
征地常常会涉及,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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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姑娘出嫁后在男方家有否取得承包经营权,没有的话,原户口所在地不得剥夺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管你在什么地方工作和离婚没有半点关系吧除非你在你们当地名声不太好。
按《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如果子女长期生产、生活在农村且在最初实行土地承包时,与父母同属一个家庭,那么可以继承承包权。如果子女取得城市户口,则不能继承,应由村集体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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