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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继续上班,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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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你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由于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保属于违法,你应当趁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前向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按照你从拿到毕业证后到现在为止的期间的工龄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我朋友在公司销售总监。后来,该公司决定取消销售部门,对我朋友进行了调岗降薪安排。我朋友不同意调岗降薪拒绝上班。几天后,公司以我朋友不服从安排为由,与他解除劳动合同。请问,遇此情况,单位能解除合同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他的工作岗位,但该公司以经营发生变化为由,调整他的工作岗位,并未与其协商变更,而是直接通知他到其他岗位工作,并调低了劳动报酬。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29条、第35条的规定,魏某有权拒绝。现该公司以他不接受公司安排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向他支付赔偿金。
我朋友曾是一家公司唯一的技术指导工。三个月前,因另一家单位承诺高工资、高福利、高待遇,加之我朋友觉得在该单位的发展前景远比公司要好得多,遂向公司提交书面辞呈,要求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遭到公司拒绝,而且还扣押了她的档案,理由是我朋友没有提前30日通知而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尤其是我朋友的突然辞职,已经使公司停产9天,造成13万余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我朋友不对此作出赔偿,自然别想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虽然你朋友系违法“跳槽”并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但公司也不得扣留你朋友的档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在你朋友没有提前30日辞职,并在客观上已经造成公司停产损失的情况下,公司的确有权要求你朋友赔偿损失。但这并不等于公司为获得赔偿可以不择手段,而是应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正当方式来解决。公司以档案相要挟的维权形式是法律所禁止的,也违反了自身的法定义务。因为《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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