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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是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
所谓基本医疗保障是指保证职工在患病时能得到目前所能提供给他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费用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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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恶性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强迫症、躁狂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抑郁症(中、重度)。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适宜性原则。首先,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选择必须与国家的医学科技水平相适应。其次,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应该与人们的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不同的地区、疾病谱不同,部分地方还存在特殊的传染病和地方病,不同的生活习惯和不同的教育程度,导致人们的健康观念和疾病观念不一致,医疗保险范围的确定也必须考虑到地区间、人群间在需求结构上的差别,制定出能够尽量满足各种层次基本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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