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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和中介机构签订的是居间合同,中介机构向承租人报告房源信息,为其提供订立租赁合同的机会,承租人和中介机构根据中介合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关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向出租人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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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关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向出租人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媒介服务,并由出租人支付报酬,则两者之间就是居间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关系绝大部分是居间合同关系。 (2)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接受出租人委托,负责为出租人寻找房客,处理相关房屋租赁事宜,并约定对于中介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作出的行为由出租人承担法律后果,那么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之间订立委托合同,两者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时,中介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应视情况而定。如果中介只是提供居间服务,那么房东与租客产生的纠纷与其没有关系,中介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果中介作为代理人,那么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如果你是找中介公司为你寻找的房屋那么他们一般会有固定的格式合同。如果你是私人寻找的房屋,那么你要需要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其次,对于合同来说,对于违约金的条款需要注意,违约金是区别于押金的,很多人都是在这里出现了问题。 最后,对于房屋租赁一般是需要去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 房东由于有备用的钥匙,所以说其实可以进出该房屋的。这要根据房东的实际情况而言,不能一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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