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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并且个人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国家所有土地的范围】城市的土地,...
有。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应该归农民集体所有,法律有规定的才归国家所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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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你享有使用权。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法律规定:承包人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其他方式流转指的是: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所以只有上面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才能抵押。
我国《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根据《宪法》精神,也作了相同规定。据此,村民人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而只享有使用权。 按照你说的情况,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但是房屋所有权是你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很明确的,是“农民集体所有”,但实践中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实现确实存在很多困难。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还是镇(乡)、村、村小组三级所有共存的?若不是,那么应归哪一级所有?而在实践中,多为集体经济组织行使所有权。由于其代表利益的狭隘性,以及易受行政机关的控制,因而对农民集体利益的损害较为严重。出现这种情况的症结主要在于,真正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民集体缺乏实现其权利的组织机制和途径。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它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从农民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字面意思和专有字的使用上,我们就可以确定所有和使用的关系。法律明确规定所有,大家共同的权利。而使用则代表已经属于个人,怎么使用都是个人自己的权利范畴,其他人没有任何权利进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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