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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那么应该如何处理合同纠纷呢? 实践中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第一是协商,是指合同纠纷...
合同到期的,合同自动终止,如没有特别约定,承租人应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将房屋交还给出租人。当然,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延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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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5、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6、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 7、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合同到期的,合同自动终止,如没有特别约定,承租人应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将房屋交还给出租人。当然,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延续租赁期限的,按双方约定处理。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约定,而超过租赁期限后仍实际使用,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按原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承租人应当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后,则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东可以不再续签,并不用承担向你任何法律责任。合同到期后,合同中约定的自动续签或者优先续签的条款、对于合同争议如何解决的条款,依然有效,可以依法适用。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法院《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5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次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审查原租赁合同的转租条款约定,看看是否属于允许转租的;对于允许转租的,应审查原合同的租赁期限,应在原合同的租赁期限内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的是要注意留存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作为将来纠纷解决时的证据,有必要或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原出租人出具相关允许转租的证明文件或者在转租合同上签章确认。如果在签订合同后才发现房屋是不允许转租的,可以将转租的事实告知出租人,询问出租人的意见,催告原告行使权利。如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应推定为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仍以承租人违法转租为由,要求解除原租赁合同的,次承租人也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在此情况下,法院一般是不支持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次承租人作为房屋的实际使用人,若出租人因承租人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而行使合同解除权时,次承租人可以代偿请求权抗辩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经催告后可以解除合同。支付租金是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的基本义务,如果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自然有权解除合同。最高法院《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了代偿请求权制度,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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