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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雇佣的临时清洁工是劳务公司提供的,还是个人的啊。要是劳务公司提供的就可以让劳务公司提供发票了。...
1.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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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已超过一年时效,已不被法律支持。 仍在上海市内工作,该等搬迁不足以使您获得经济补偿,所以,如果仲裁,您本人不愿意前往,属于自动离职,律师认为,不必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您以未足额缴纳社保这一理由提出辞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辞职理由非常重要。 至于补缴社保,不在劳动仲裁案件受理范围内,您只能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般普通发票是没有有效期的,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暂定为6个月。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的普通发票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验旧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办理本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综上所述,发票应该在取得当月及时入账。但由于各企业核算情况多样,条件各异,特殊需要也必须在当年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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