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在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情况下,该夫妻可以按现行生育政策生育第二胎。如果第二胎生育的是双胎,同样符合生育政策。这在计生政策上有个术语,叫“政策性多...
如果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生育的第二胎是个双胞胎,是合法的生育行为,不会罚款。这在计划生育系统中有句术语,叫“政策性多孩”。但如果你生育的第一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生二胎的法律法规:《征收管理规定》不符合人口与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事人的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象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已明显涉嫌超生。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这就是两孩生育新政策的实质。头胎是双胞胎的,一般不再允许生育第二胎,除特殊情况外。也就是说,现在实施的是“两孩政策”而并非“两胎”政策。
第一胎是双胞胎男孩,不可以生二胎了,再生二胎就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需要交社会抚养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善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8人已浏览
23人已浏览
23人已浏览
1,8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