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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56岁的老教师,的确辛苦了一生人,从学历、精力、教学思想观念等。不能跟上现代教育思想,为了缓解就业压力,我省也应该制定出教师退休比...
注销户口是公安机关的权利,你哥哥是没有权利注销你的户口的。我觉得很大的可能只是他抽掉了你的户口内页,自己把你姐姐的关系改成你老公的妻子。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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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有可落户的地方而故意不迁出,可由你老公出面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迁出,或以她妨碍你与你老公的正常生活为由,直接请求派出所将其迁出。如果她确实居无定所,没有可以落户的地方,那也只能暂时存放在原户口本上了,到她有了固定的居住地后再要求她迁出。但她的户口在什么地方并不影响到你和孩子户口的迁入。只要你的户口与你老公的户口性质相同,并且有结婚证孩子有准生证和出生证,是可以照常落到你老公的户口本上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户口迁移首先要做的就是先找到你需要落户的派出所,开具准迁证。这就证明有人会收你了,然后再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准迁证,该派出所会在电脑上调整你的户籍档案到你需要转入的派出所,并将户籍卡/迁移证交予你,你拿着这个证件再到落户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簿即可。总共只需花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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