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达到退休年龄,不再享受工伤待遇;视具体情况,可要求所在公司或雇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
可以享受待遇:医疗费、停工留薪待遇、一次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等等。具体金额需要详细计算。 建议采取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关于离退休人员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劳动者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地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异。 2.如北京市、厦门市,天津市等地明确规定不得认定工伤。而上海市等地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工伤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支付。另外,如河北省等地没有就离退休人员以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劳动者的工伤认定情形单独作出规定。 3.只能说存在地区差异,建议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人社局。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待遇各地的标准不一,具体细节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参考《工伤保险条例》r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人认为,己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就应该退休,不在继续工作。但现实中仍有很多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仍在工作岗位。那么,如果他们在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5人已浏览
1,309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