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第九十二条的规...
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申请执行前的,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对于这种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是无需由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因为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存在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但是,债权人在申请财产保全后须及时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因为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没有申请执行的,法院是要裁定解除保全措施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欠债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欠债人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欠债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欠债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欠债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欠债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1、马上起诉债务人,同时查封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转移的房产;2、另行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以债务人为被告,将债务人妻子姐姐的女儿为第三人(买房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恶意或者无偿或者明显低价出售房屋的买卖行为”。3、你应该收集证据证明,a、你和被告有债务关系,已经到期应该归还;b、要证明2016年8月份的时候让其还款,其居住的房子在2016年9月份的时候就转让了(能够证明是唯一住房更好),c、买房人是债务人妻子姐姐的女儿,没有付款或者是明显低价;4、你应该聘请律师帮助,因为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申请执行前的,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对于这种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是无需由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因为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存在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但是,债权人在申请财产保全后须及时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因为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没有申请执行的,法院是要裁定解除保全措施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欠债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欠债人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欠债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欠债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欠债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欠债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