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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武先生和妻子在新区工作多年,但并没有本地户口。因为多年没有孩子,他俩打算领养一个,目前也符合收养条件。但是武先生有一个疑问,收养孩子是否...
只能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派出所申报户籍,不能异地办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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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上户口通常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具体可以到民政部门或者派出所户籍科咨询了解。收养人首先应当出示本人的相关证明,确定双方在婚后没有子女;其次,收养人应当出示孩子生身父母情况的具体说明,是否存在由于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如果存在这样的情况,须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依照证明可向该审批大厅提出申请,经审查后,才可办理户口转移
办准生证等证明可以双方的户籍所在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办理,现在都可以在居住地网上办理。而准生证不是作为落户到哪里的证明,而是孩子是按照法律规律允许生的证明,可以夫妻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户口。所以放心的办理吧,办理完了孩子的户口想落入哪一方都可以。
由村民委员会开具证明,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即孩子和养父母成为合法的收养关系,即可上户口。《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第五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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