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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规定的医疗期间不违反劳动合同,单位不得解除合同或提供工资或社会保障待遇。但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
事假:我国劳动法规对事假工资无具体规定,事假一般按照假期的天数扣除相应的日工资,即:月工资÷21.75×事假天数=应扣除的事假工资。病假: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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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也就是说,单位可以按照你们当地最低工资的80%来给你发放病假工资,这个与你的月工资没有什么联系!3.有什么不明白的,你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4.这个每个单位都不一样的,我们单位是按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发放。举个例子,我们这边最低工资是1380,就是1380乘以80%除以应出勤天数再乘以病假天数,就得出工薪了。
公司的制度规定没有,有事必须请假,病假一般单位都规定要县以上医院证明,并经请假同意后方可休假。劳部发[1994]479号中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超过期限的,单位可解除合同。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医疗待遇应该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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