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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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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做无罪辩护:一、被告不具有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二、被告不是犯罪主体犯罪还须同时满足刑法规定的主体要件。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三、被告犯罪行为不足“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法定基本原则作为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确定了无罪推定的原则。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证据链条脱节,将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应该进行无罪辩护。四、办案机关程序违法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难以保证其真实与公正性,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极有可能出现差错。《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明文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对没有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违反程序取得的证据应坚决予以否定。五、刑法不认为是犯罪如《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刑法》第十六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六、刑法不予追究有些行为,虽然给权利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但由于其特殊原因,不追究刑事责任。如《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自诉案件受害人不或撤回起诉的,不予追究。
1、故意伤害案件,如果经鉴定被害人是重伤,无罪辩护有两种可能性:指控证据不足(比如不存在因果关系、重伤鉴定不采信)、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看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即前提、时间、目的、对象、限度。 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在于防卫一方,办案机关只要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施了伤害行为、致人轻伤以上就完成证明责任、可以追究责任。 证明的关键是有理有据、简明扼要,让办案人员听得进去、听得明白、并最终写入司法文书。
无罪辩护是为不应丧失人身自由或者生存权的人依法争取人身自由或者生存权而辩护的。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被告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进行无罪辩护:1。被告不具备犯罪的主观要件,犯罪或者故意构成,或者过错构成。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备主观故意而不构成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备过失而不构成过失罪。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的,不构成任何犯罪。2、被告不是犯罪主体,必须同时满足刑法规定的主要要要件。未满14周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除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外,不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完全精神病人犯罪或者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不承担刑事责任。3、被告犯罪行为证据不足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法定基本原则,作为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确定了无罪推定的原则。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者证据链,会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应当进行无罪辩护。4、办案机关程序违反法定程序,难以保证明其真实和公正性,用于可能出现的证据。6、刑法不追究某些行为。虽然对权利人造成了严重损害,但由于其特殊原因,不追究刑事责任。如《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自诉案件的受害人不起诉或者撤回起诉的,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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