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范围: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
我国涉外离婚管辖的规定包括: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管辖问题: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终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中国公民一方住在国外,一方住在国内,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外国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2条的相关规定,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法院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最新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有以下几个内容: 中国法院在确定中国公民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时,兼采以当事人的国籍与当事人居所和住所为依据,又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为补充。中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以及原告是中国人或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均有管辖权。此外,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其定居国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或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涉外离婚案件,中国法院亦可受理 但需提请注意的是,除明显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涉外离婚案件之外,中国法院不会受理下列案件: 1、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离婚案件,原告方在中国有居所,但婚姻缔结地及被告方住所地均在国外的; 2、婚姻缔结地在中国,双方为取得国外永久居住权且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离婚案件,未提供其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证明的;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未提供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证明的离婚案件; 4、婚姻缔结地不在中国,一方是取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外国人的离婚案件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涉外离婚较为全面的了解了,以上内容为您介绍了管辖规定、诉讼范文及管辖范围。关于涉外离婚管辖法律规定有哪些,110ask.com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110ask.com的相关律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