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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要求出售商双倍返还已付房款并赔偿损失.“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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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销售政策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位置和其他方面的不同,各地的房价也不同。销售价格由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及初步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住宅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四项之和为基础的2项组成%以下管理费;贷款利息;税收等。1、什么样的房子可以卖?一个已经住了5年,另一个还没住了5年。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凭证或经济适用房所有权证的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了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按照目前的市场价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要按照房屋成交额的10%综合地价补交。②对于未居住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实需要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只能出售给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有关部门购买。2、经济适用房销售政策的结果,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房后,不得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经济适用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资格购买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也可以在其他地方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管理费;贷款利息;税收等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要要先搞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三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四是明确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你如果要买经适房,首先需要了解,你卖之前,该房产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如果是已经上市交易的二手房,只要对方的房产证件齐全,你再次接手是没问题的。如果对方的房产是一手房,那么你就要弄清楚,对方在卖房给你之前是否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是否取得了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子,可以交易,并能够正常过户。没有获得完全产权的房子是无法过户的。
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要求出售商双倍返还已付房款并赔偿损失.“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第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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