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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诉讼还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地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
1、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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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效:打官司是有时效性的。例如:《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如果受害人3年时效期间里不闻不问,第四年才起诉,就会面临巨大的败诉风险。 2、管辖:针对不同的案件,依法是要由不同的法院来受理的,找准法院起诉是打官司的前提。有的案件归基层法院管,有的则归中级法院管,而有的则是高级法院或最高法院管,称为级别管辖。找错了地方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错过最佳诉讼期,得不偿失。还有地域管辖,如: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有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则有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3、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很多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证据已经很清楚了,例如借贷纠纷,白纸黑字的借条清清楚楚,怎么可能不胜诉,可事实上还是败诉了,因为借条上有可能是文字游戏,现在法官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除了借条外,还会要求如银行流水等辅助证据。 4、保全:很多赔偿案件中,当事人辛辛苦苦的打了几年的官司,最终得到赔偿的判决了。可事实上呢,对方压根没有赔偿能力,或是已经把财产转移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这等在现实中的悲剧有不少。造成此结果很多时候就是因为不熟悉财产保全所导致的。 5、程序:我国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三大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用以约束诉讼行为。打官司都需依照法定流程进行,如若不然,就需承担不利后果。例如:不小心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证据的,逾期就不能再提出了,未提出证据的一方就很可能因此面临败诉的风险。
如何打行政官司,要注意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是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以便法庭交代回避权时,能及时正确决定是否申请回避。 明确诉讼请求,并充分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便庭审中认真做好陈述。开庭时携带笔和纸,在法庭上,应记下被告答辩的要点,以便在辩论中,对应该辩驳的内容。 根据《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建议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应当对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及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行为行使审查和监督的职责。
1、办理工伤案件应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工伤的时效为一年,一定要抓紧时间进行程序;第二,工伤程序复杂:如何受害职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受害职工先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认定在事发时受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3定,之后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赔偿,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第三,关于工伤待遇: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食宿费用。 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 5、辅助器具费用。6、护理费。 7、工资福利。根据你的陈述,你朋友的伤残等级在五级至六级之间,除享受以上1至7项待遇外,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五级按本人工资的70%发放,六级本人工资的60%发放,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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