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追索权制度是票据法为了加强票据安全性、促进票据流通性而特设的一项制度。这不仅表现在设立该项制度本身,还表现在行使该项制度中法律对保护持票人权...
票据追索权对象: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 票据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对于其前手(背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票据追索权的管辖法院是,由票据支付地的人民法院,或者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刑事票据追索权的要件包括有:由当事人出具的合法证明;由有关机关出具的合法证明;有关司法文书及处罚决定等。《票据法》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行使付款请求而被拒绝或期前不能获得承兑或有其他法定事由而使付款请求权出现障碍时,请求具有担保付款义务的票据债务人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款项的权利。 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权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拒绝证明后才能行使。 2、商业承兑汇票被拒绝承兑或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3、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9人已浏览
1,563人已浏览
831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