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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法律规定非常广泛,包括《》、《》、《民法总则》等,以及相应案由的各类司法解释。《合同法》总则部分规定了合同的原则、一般性规定,分则部分规定了比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具体案由的特别规定。另外,如果是合同纠纷,则需要重点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如果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需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如果是,则需要适用《》、《》及相应的司法解释。总之,合同纠纷涉及的规定非常多,不仅有一般的规定、也有特别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共同侵权行为认对受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他即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他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从加害人的角度看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他有权向其他未承担责任的共同加害人追偿,请求偿付其承担应当的赔偿份额。
人民法院在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2)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要依照国家政策处理; (3)法律、法规、政策都没有规定的,应根据《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结合具体案情,从有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有利于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则出发,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处理。 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中,合同订立后,出现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因素,如:国家政策性价格调整、税率调整、国家规费调整等,如继续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的,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酌情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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