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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具体情况。有房地产证的,可以在房屋管理部门正常转让。业主手中只有开发商的搬迁协议的,只能在公证处进行公证交易,房地产证出来后才能进行真正的转让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分配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房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不能。规定回迁安置房不允许买卖,无法过户。因为不是商品房。需要房主持有安置房满5年之后,凭安置协议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出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才可过户住房。
六安回迁小区的房产证是在六安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的。单位地址在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北路。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二、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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