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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并未办理离婚手续

2021-01-24
“事情到这个份上,只有离婚,可要谈到分割家产,丈夫却拿不出钱来……”离婚本就是一件痛苦的事,当昔日的温情脉脉变成恶言相向时,试图“拆围”的双方就要面临分家的现实问题。因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案件高居榜首,因此引发的财产分配问题成为了咨询重点。李女士就深受其中之苦,昨天下午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案例丈夫有外遇存款被取空李梅(化名)在小区里是出了名的贤妻良母,自己在家附近开了一个小店,丈夫在外做生意。结婚6年来,夫妻俩一直都非常恩爱,还有一个可爱的6岁儿子,一家三口过得让周围人羡慕不已。半年前,这个原本和睦的家突然走到崩溃的边缘。李梅说,丈夫一次从外地回来后,对他们母子的态度简直判若两人。起初她以为丈夫生意失败,自个生闷气,因此就加倍关心他。然而,丈夫从此很少回家,对孩子不闻不问,并且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就连丈夫户头上的数十万元存款也不翼而飞。预感到事情不妙,李梅对丈夫进行了调查。果然不出所料,丈夫在外面“包二奶”,连财产都转移走了。“事情到了这个份上,我只想给孩子和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虽然想到离婚,但李梅仍然不知如何着手。律师说法加强防范意识申请财产保全往往夫妻一方认为缘分结束时,对方还毫无察觉,使得一方有条件大肆转移共同财产,或恶意创造夫妻共同债务。当离婚时,对方才惊觉共有财产被转移了,却因较难取得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证据,只能吃“哑巴亏”。那么如何摆脱“财产转移”的陷阱呢?夫妻日常生活中,应知晓对方掌握的共有财产的数额,如存折账号;保存有关共有财产的凭证;一旦发现有离婚苗头,应当机立断及时向法院起诉,申请婚前财产保全、冻结财产,由法院“监管”裁定的共有财产。总之,当事人应当加强防范意识,树立夫妻财产平等处分的意识,警惕发生在身边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并且增强法律意识,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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