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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禁止买卖婚姻,《婚姻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般来说,聘礼是根据当地的...
婚姻礼金俗称“份子”钱。结婚给“份子”体现了中华民族礼尚往来的传统习俗,表达了对新婚夫妻幸福生活的美好祝愿,累加的“份子”亦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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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面对于彩礼钱的定义与描述,我们不难看出其实结婚彩礼钱就是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是给女方家的,然后由女方自由支配。一般情况下是男方父母将彩礼钱交到女方父母手里,但大部分的女方父母都会再将彩礼钱反给女儿,作为一个新家庭的第一笔存款,或者是用这笔彩礼钱为孩子们置办家电、车子等陪嫁物品。
关于彩礼是否退还,要分情况:第一,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彩礼不需要返还。第二,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因为条件未成就,所以需要返还彩礼。第三,对于首饰,要结合当地习俗,判断是否属于彩礼,属于彩礼的,同上一、二。不属于彩礼,而是为了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则赠与已经完成,不需要返还。
婚姻礼金俗称“份子”钱。结婚给“份子”体现了中华民族礼尚往来的传统习俗,表达了对新婚夫妻幸福生活的美好祝愿,累加的“份子”亦是一笔可观的收入。现有法律对婚姻礼金的性质和归属无明确规定,学理上关于婚姻礼金性质和归属的认识亦不尽相同,一种认为属于新婚夫妻共同财产,一种认为哪方亲朋给予则归属哪方个人财产,一种则认为表明赠与给哪方的则归属哪方所有。实际诉讼中,处于优势一方认为“份子”钱中的大多数都是其父母的亲朋好友送的,且这部分礼金还需要其父母日后归还,与对方毫无关系,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处于劣势一方则认为礼金是来宾对新婚夫妻的祝福,受婚礼场合和赠与目的的特殊限定,礼金应属于新婚夫妻共同所有,己方有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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