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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
1,罪与非罪的界限:(1)诈骗财物数额较小,危害不大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2)正常的代人购物拖欠货款的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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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的数额,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由此可见,数额较大的范围是“2千元至4千元”,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2、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3、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诈骗类型的犯罪,他是和经济挂钩的,因此对于这种类型的犯罪行为,在进行量刑处罚的时候,是需要根据他具体所涉及到的金额来进行判断的,比如说诈骗数额已经达到200万元是属于非常巨大的情况,判处的刑罚力度肯定也是比较深的。
(一)罪与非罪借款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二)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刑法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现在的法律中规定的诈骗罪的最高处罚为无期徒刑,从《刑法》第87条中的规定来看,对于此罪的立案时效最高为20年,不过要是在20年之后认为还是必须追诉的话,那么报经最高检批准之后也是可以继续追诉的。不过我国规定的诈骗罪也是有多个量刑幅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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