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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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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的,除提交申请人和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应当同时提交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由代理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必须出具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3.劳动、聘用合同文本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4.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含出院记录),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5.能证明受伤经过的证明材料(例如证人证言、视听材料等,视听材料需附内容文字说明)。6.用人单位依法注册登记的材料或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单位申报工伤认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本人签名、按手印); 2、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张; 3、个人委托单位办理工伤认定的《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本人签名、按手印); 4、单位申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申请,详细写明工伤事故经过,盖章); 5、劳动合同复印件(如果无劳动合同需提供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首次就诊的原始病历和住院出院小结的原件和复印件;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8、工伤认定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其他联系方式一览表; 9、《工伤认定申请表》(两份,本人签名、按手印); 10、《初审表》两份。 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上下班线路图,单位考勤表; 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 二、个人申报工伤认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事故经过(向市人社局提供,本人签字,按手印); 2、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局出具的企业信息资料); 4、劳动合同复印件,如果无劳动合同须提供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作证等); 5、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首次就诊的原始病历和住院出院小结的原件和复印件; 6、两人以上的证明材料(证明人签名,按手印)及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证明人需到辖区社保处做调查笔录; 8、如果直系亲属申请,需要同时提交工伤职工的委托书(签名,按手印)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 9、工伤认定申请表(两份,本人签字,按手印) 10、工伤认定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其他联系方式一览表。 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上下班线路图,单位考勤表; 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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