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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结的房子拍卖的程序: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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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检查、检查、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第29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检查、检查房地产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检查房地产,冻结其他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法律、司法解释除其他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检查、拘留、冻结期限到期前进行持续检查、拘留、冻结手续,持续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冻结不需要通知. 解除被法院冻结的个人资产的方式主要有: 1、提供相应的担保,在取得保全申请人的同意后,法院可以解除冻结。2、主动履行债务,再由申请人向法院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会解除冻结。3、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如果取得申请人同意,则可以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4、如果法院冻结错误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冻结。如果由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则法院会解除冻结。
1、《民事诉讼法》254条:强制执行的标的应当是财物或者行为。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应当强制执行。 255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2、冻结他人财产的具体条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有明确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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