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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 1、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 2、明确成交价格和税费责任; 3、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 4、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
具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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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意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注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注意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签约时注意房屋质量问题;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地产证明书是证明房主对房屋所有权的唯一证明书,没有房地产证明书的房屋交易对买受人无法获得房屋的风险很大。二、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有些房子有许多共有人,如继承人、家庭和夫妻。买受人应与所有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3)交易房屋是否出租。(4)土地条件是否清晰。(5)是否影响市政规划。有的房主可能已经知道房子要面对5到10年左右的拆迁,或者房子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会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所以急于出售。作为买家,他们在购买时应该充分了解细节。(6)福利房是否合法。住房改造、住房目、经济适用房本身就是一种福利政策性住房,转让时有一定的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和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在购买时应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的冲突。(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8)物业管理费是否拖欠。(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如下: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2、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目前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 4、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注。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中介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中介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买方必须见房主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中介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订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为此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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